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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221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依法设置的专门检察院,对铁路交通领域实行法律监督。根据呼和铁路检察分院管辖范围划定:东起京包线萨拉齐站、西至包兰线惠农站、南到包西线新街站,复线运行里程1524公里(含集包线);还有临策线、包满线、乌吉线等总计营运里程2799公里,正在建设和即将投入使用线路3966公里,辖区既有铁路和新建铁路总里程6765公里,与两省一区六个盟市接壤。

本院依法打击铁路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刑事犯罪,履行逮捕、起诉等职责,承担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维护铁路系统的和谐与稳定。

(二)单位主要职责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职责是:

1对于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审查,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对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对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管辖范围内刑事案件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依法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依法对管辖范围内执行机关刑罚执行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受理管辖范围内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领导和开展对管辖范围内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6管理本院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负责本院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和方法开展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和审核工作。

7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上级检察机关考察、考核干部;按照权限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警察、检察辅助人员及工勤人员;负责本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法制宣传工作。

8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组织本院理论研究工作。

9负责本院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0)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开展本院监察工作。

11负责其他应当由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单位机构预算那及人员基本情况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为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截止202112月末单位本级核定编制数35人,其中行政政法编30人,事业编5;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7人,退休人员15人,聘用制书记员11人。

(二)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本部门内设机构为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另下设1个机构为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970.2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12万元,增加2.01%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97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2.22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预算支出97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22万元,人员类项目支出 546.91 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6.31万元占比67.33%,主要保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等支出。

项目支出317万元,占比32.67%,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 85万元,部门项目支出232万元。主要保障一是出庭公诉、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信访、监所检察等业务工作所需的办案费用。二是检察人员业务培训费用。三是保障单位运转类的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四是机关运转所需的物业费、取暖费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70.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82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事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9.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35.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40.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计提基数和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我院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万元,较上年增加108.51万元,主要增加为物业费及维修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3.7万元,政府购买服务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国有资产9516.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59.04元,在建工程186.14万元;共有车辆485.84万元,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营    联系电话:0472-3992806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单位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绩效目标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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