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管理与监督,是国家依法设置的专门检察院,对铁路交通运输领域实行法律监督。管辖范围:东起京包线萨拉齐站、西至包兰线惠农站、南到包西线新街站,共管辖50个站段单位,职工28000余人,辖区铁路既有线和新建铁路线总里程6765公里。其中,复线运行里程1524公里(含集包线),临策线、包满线、乌吉线等总计营运里程2799公里,正在建设和即将投入使用线路3966公里,与两省一区六个盟市接壤。我院内设机构6部门,定编35人(包含工勤编5人)。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打击铁路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刑事犯罪,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承担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维护铁路系统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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