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强制交易之
“不公平的最低消费额”
检小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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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
制
交
易
相信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办婚宴的饭店要求最低X桌起办、订团圆宴要求有必点菜式、去做保养护理的美容院要求最低X次才提供服务等等,这些商家设置的最低消费额实际上就是一种强制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内容,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而最低消费额的设置实际上就是对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侵犯,应当被坚决的制止。消费者遇到此种情形,一定不要忍气吞声,而是要通过消费者热线积极维权,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也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还对相应的处罚办法作出了规定,消费者要善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身权益。
02
参
考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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