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 页     图片新闻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媒体聚焦     以案说法     检察风采     通知通告     预决算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新春普法小课堂】公益诉讼新领域知多少
时间:2023-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益诉讼新领域

知多少

新春普法小课堂

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的概念


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就是指办案的范围,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领域是非常广泛的存在,当前可以分为两大类——法定领域及拓展领域。法定领域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办案领域,包括《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所明确列举的,以及2018年以来,新修订、修改的法律明确规定的一些办案领域。拓展领域是指《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范围有关领域后都用了“等”字,为“等”外新领域案件办理预留了空间,检察机关应当积极稳妥的在“等”外新领域探索案件办理。


“4+9”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的具体内容


《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4个办案领域。


一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包括因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行为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案件。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指对生态环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指对资源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二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对食品、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三是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主要指对国有财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国有财产包括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



四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主要是指在国有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出让土地使用监管等环节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4+9”公益诉讼法定领域

的具体内容


《英雄烈士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9部法律规定的办案领域。



一是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5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英雄烈士近亲属依照第一款规定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6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三是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诉讼。《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62条规定:“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四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诉讼。《安全生产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是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是反垄断领域的公益诉讼。《反垄断法》(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第60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七是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的公益诉讼。《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是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诉讼。《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年1月1日施行)第六十五条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一)确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权益或者侵害妇女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分配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益;(二)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三)相关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四)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五)其他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


除了“4+9”这13个法定领域之外,最高检还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地探索在其他“等”外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提出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充分肯定,也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信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领域也将更加全面。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工作报告 法律文书公开
通知通告   更多
·召开听证会的公告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拟递补 聘用制书记员公示的公告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申诉信访服...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申诉信访服...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的公告
便民服务   更多
办案流程
互动平台   更多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