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时颖,男,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5年9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任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时颖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获“全国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全区铁路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全区检察机关“公诉之星”、“全区盟市级公诉检察业务专门人才”、“全区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人才库成员”、“呼铁检察机关公诉检察业务专门人才” 、全区铁检机关“检察模范”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三次,多次获嘉奖。2019年办理的乌海市违法建设堵塞河道危害铁路泄洪桥运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铁路集团联合发布的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和2020年度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案例。
孙时颖同志从检16年来,主办了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400余人,办理了“12.12”专案等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
2019年,他开始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对铁路检察机关主司公益诉讼职责的定位,该同志依法履职,三年来包头铁检院公益诉讼办案量逐年提升,办案领域不断扩大,办案效果良好,工作亮点突出。
从2013年起,乌海工务段就以函告形式向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府反映泄洪桥下存在围垦造田、种植树木、修建房屋、堵塞河道的情况,但问题始终没能得到彻底解决。
孙时颖和同事们先后多次实地调查取证。最终查明,乌海市海勃湾区境内的包兰铁路下行方向的6座泄洪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河道内种植树木、修建永久构筑物的现象。村民鲁直在泄洪桥上游河道内先后建设房屋、大棚和家畜圈舍5793平方米,自建住房271平方米,占用河道面积达195亩。
2019年8月8日,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海勃湾区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19年10月8日,海勃湾区政府向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回函称已完成对河道的治理工作,对于当地村民在河道内违规种植农作物的行为,已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清除了河道内种植的高秆作物,恢复河道原状,平整上游河道。
孙时颖和同事“回头看”时却发现,涉案的5座泄洪桥上下游河道整改恢复情况良好,但另一座泄洪桥处鲁直家种植的高秆作物仍然耸立着,而违建房屋也没有处置。2020年2月6日,呼和浩特铁检分院、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两级院“一把手”包案处理,他们先后多次赶到500多公里外的乌海市海勃湾区,与当地主要领导座谈沟通。
2020年5月29日,海勃湾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办、水务局、征拆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组,由区征拆局与鲁直签订了征拆补偿协议,依法拆除了违法建设房屋、大棚、圈舍5793平方米,清除了河道内种植的高秆作物,恢复了河道原状。
他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探索与行政机关以磋商形式解决安全隐患,多措并举保质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他严格落实检察建议,从监督履职、监督整改、监督恢复等环节入手,坚持全程监督、跟踪监督,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坚持不懈地抓检察建议的落实,积极维护法律权威。
他常年坚持义务普法宣讲,每年都为包头地区铁路各站段单位开展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送法进企,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对提高铁路企业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他作为包头市蒙古族中学法治副校长,常年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促进民族团结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个不知疲倦的80后,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检察人,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传递着正能量,坚守着法律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