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
“黄河美”
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结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督促犯罪嫌疑人在黄河包头段开展增殖放流工作。放流当天,以犯罪嫌疑人参与放流、邀请包头市农牧局水产技术工作人员及九原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等部门共同监督及现场群众见证的方式,犯罪嫌疑人分批投放75千克黄河鲤鱼。为确保犯罪嫌疑人修复行为能够达到修复要求,最大程度修复受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前,我院邀请包头市农牧局对受损水域具体情况进行了科学评估,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如根据水域特性确定适宜鱼苗品种、数量及投放地点、方式等,确保放流方式更专业、成效更显著。
为推动法律惩戒与生态保护同频共振,我院坚持“生态优先、司法为民”理念,运用“刑事打击+生态修复”双轨并行模式,实现了惩治犯罪、修复生态、教育群众相统一的良好成效。该案办理坚持“修复为本”,兼顾涉案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治理的理念。通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着力引导犯罪嫌疑人从生态“破坏者”转为“修复者”、从非法“捕鱼人”变为“补鱼人”,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专业指导”的生态保护合力。
下一步,包头铁检院将严厉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恢复性”司法理念检察实践,持续探索多元生态修复模式,在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质效的同时,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受损生态得以修复,用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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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丨陈欣玉
文字丨 王迎霞 陈欣玉
编辑 | 付漪鑫
审核 | 陈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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