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调查研判
畅通行刑反向衔接通道
多方协作实现生态环境治理“最优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检察机关半年工作会议精神、具体要求,充分发挥铁检机关集中管辖环资类案件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全区铁检机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曹蓉带队,与乌海市海南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一同深入乌海市海南区某违法采矿点,进行现场调研。
调研中,由于非法采矿点极为隐蔽,通往该处道路都是崎岖土路,大雨过后泥泞湿滑,行路艰难。曹蓉专委一行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克服艰难路况,仔细查看案发位置、现场地貌、采挖痕迹、破坏范围和恢复情况。由于此处盗采区域煤层较浅,前期已经遭受多起盗采行为破坏,生态修复难度较大,目前已由附近某煤业公司回填平整。在充分了解当地生态环境修复的难点和堵点后,曹蓉专委紧密结合具体案情、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以及生态修复领域专家意见,围绕案涉生态环境的修复措施、方案与当地公安机关、煤炭开采领域专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为案件高质效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如何实现由办理一案,到治理一域的质效转变,做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监督履职优势,不仅需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调联动、共同努力,更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大力配合、深度参与。为进一步拓展和丰富监督履职路径,助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有序推进,曹蓉专委一行在调研中还前往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同执法大队负责人就非法采矿类刑事案件办理后,铁检机关与行政机关如何精准对接、做实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对相关机制、办法、举措进行了明确,确保行政处罚“不缺位”“不降标”。
下一步
包头铁检院将以深入推进全区铁检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紧密结合铁检改革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地铁协作”工作机制,积极与公安机关、铁路法院加强协作配合,畅通与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水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线索移送通道,形成环境资源打击整治合力,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助力全区铁检机关集中管辖改革向纵深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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